民航各地区管理局,各运输航空公司,各通用航空公司,各机场公司,民航局空管局、运行监控中心、民航大学、飞行学院、航科院、民航二所,校验中心,中国航协、民用机场协会、航驾协会、民航飞行员协会:
为切实防范通信失效风险,民航局研究制定《仪表飞行规则航空器地空双向无线电通信失效通用程序》(以下简称《通用程序》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认真学习,抓好工作落实。
一、各机场及相关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结合空域情况和地形特点,对《通用程序》的适用性进行对照检查。如因本机场特殊原因不适用的,按照有关规定制修本机场通信失效特殊程序,于2023年9月底之前在航空资料汇编中公布。如在本机场适用,于2023年9月底之前在航空资料汇编中取消原有公布的本机场通信失效程序。
二、各运行保障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用程序,制定具体的运行和操作程序,做好相关附加培训。
三、航空公司在进行航线运行的风险评估时,要关注相关航线和备降场的空中交通监视管制服务能力。